臨港新片區科技小巨人
一、主管部門
上海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經〔2019〕12號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高新產業和科技創新專項實施細則(2020版)》滬自貿臨管委〔2020〕201號
《上海市2021 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科技小巨人工程項目申報指南》(滬科合〔2021〕24 號)
《關于申報2021 年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科技小巨人專項的通知》
三、申報時間
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30日
四、扶持政策
按照不超過實施周期內項目總投入50%, 科技小巨人企業的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支持對象
1、項目申報單位要求為在臨港新片區內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內,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項目申報單位已承擔我委在研專項項目2項及以上者,原則上不得再申報;已承擔本專項項目且未按照合同規定日期完成驗收的單位(包括已提交延期申請),不予申報本年度項目;對于有在2012年至2018年期間立項的且尚未驗收、或者已結題、或者已撤銷的臨港產業專項扶持項目的企業,按照“同類不重復、從優扶持”的原則,予以有限支持;對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申請或獲取財政性資金支持的,應主動聲明。
六、申報條件
(一)申請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1、上年末企業研發人員人數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制造類不低于10%,軟件或科技服務類不低于30%;
2、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
3、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3000萬元至1億元之間;
4、申請前三年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復合增長率在20%以上,或累計獲得股權融資超過5000 萬元(或等值外幣);
5、企業有良好的經營管理團隊,健全的財務制度,較強的市場應變能力,靈活的激勵機制。
(二)申請科技小巨人企業:
1、上年末企業研發人員人數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制造類不低于20%,軟件或科技服務類不低于50%;
2、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
3、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 億元至10 億元之間;
4、申請前三年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復合增長率在20%以上,或累計獲得股權融資超過8000 萬元(或等值外幣);
5、企業應有研發機構(技術中心、實驗室、測試平臺等)、研發計劃及與之相適應的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養(含引進)、創新激勵等運作機制和較完善的規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經營管理團隊,有較強的風險控制機制和健全的規章制度。
執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原則上應于2023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項目驗收。
七、申報材料
1、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含培育)申請書;
2、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涉及特殊行業的,需提供相關許可證;
4、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審計報告復印件(需上傳原件);
5、財務及相關規范化管理制度;
6、研發機構建設相關證明材料(申報科技小巨人企業必須提供);
7、企業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臨港新片區2021年科技小巨人工程專項擬立項項目
序號 | 項目單位 | 立項類別 |
1 | 上海唐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 |
2 | 上海晉飛碳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 |
3 | 上海捷英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 |
4 | 上海騰瑞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 |
5 | 上海君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 |
6 | 帕馬(上海)機床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 |
7 | 上海氫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8 | 上海吉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9 | 上海臻格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10 | 上海交大智邦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11 | 上海中車艾森迪海洋裝備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12 | 上海華高匯元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13 | 上海臨港弘博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14 | 杰奧福林船舶空調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15 | 白帆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16 | 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
17 | 上海超算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小巨人培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