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
一、主管部門
長寧區商務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長寧區支持“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長商務規〔2020〕4號)
《2023年度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相關政策申報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1、降低辦公成本項目經評審、公示準予立項后,分三次撥付扶持資金。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年租金的30%且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給予后補貼支持,連續補貼3年。在區內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價款的1.5%且不超過1000萬元給予后補貼支持,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發放。
2、產業項目扶持項目:對經認定的技術創新、業態創新、模式創新項目,按項目總投資金額的30%且不超過200萬元給予補貼。首次撥付比例為擬扶持總額的30%,剩余70%尾款在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予以撥付。
3、投資項目補貼、支持舉辦有影響力的活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經評審、公示準予立項后,一次性予以撥付扶持資金。
4、產業特色載體建設項目經評審、公示準予立項后,分三次撥付扶持資金。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撥付扶持資金。
四、申報時間
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31日
五、申報條件
1、在長寧區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單位。
2、申報單位需對長寧區域經濟具有貢獻。
六、申報范圍
重點支持具有智能網聯特征的商貿服務、旅游及出行服務、家庭及健康養老服務、文娛體育服務、專業服務等“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行業發展。
七、支持方向
1、降低辦公成本。為提升“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競爭力,不斷促進產業集群發展,對單位租購辦公用房進行補貼。
申報要求:需為2021年后引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新引進的總部或地區總部、業務中心(名列工信部發布的《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榜單》)。
(2)在“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細分領域技術優勢(或市場優勢)明顯,且獲得過知名風險投資機構兩輪(含)以上投資(或實際到位風險投資達到一定金額)。
在政策享受期間需根據單位發展制定明確的階段目標,向區商務委報備單位發展過程中的重大變更(包括并購、變更、減資、注銷、遷移等)。對單位運行過程中有重大調整的,區商務委組織相關部門會商調整租房補貼或購房補貼。租房補貼與購房補貼政策原則上不可重復享受。
2、產業項目扶持。支持直播電商、跨境電商、新終端、新應用場景等創新化發展,支持符合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發展導向的項目。
申報要求:項目申報單位須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申報單位的核心技術、產品及主營業務應屬“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領域,能夠按期完成項目建設。重點支持前景好、創新性強、具備帶動示范效應的在建或待建項目,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2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內。
3、投資項目補貼。上一自然年度獲得投資企業(名列知名第三方機構發布的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榜單)投資的單位。
申報要求:獲得清科等榜單中投資企業投資的單位,且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已經完成的項目。
4、支持頭部企業發展。鼓勵平臺型企業持續擴大規模,培育提升企業交易能級。
申報要求:經評估審核,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年度平臺交易額達到千億元以上。
5、支持舉辦有影響力的活動。支持單位在長寧舉辦具有全國性、國際性影響力的“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端論壇、創投行業沙龍、品牌推介、交流會展等活動。
申報要求:在2022年7月20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已經完成的項目。
6、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具有公共性、基礎性、功能性的“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平臺類項目。
申報要求:平臺須在2022年7月20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建設完成。
7、產業特色載體建設。支持載體建設,吸引具有品牌價值和資源整合優勢的單位落戶。
申報要求:在2022年7月20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已經完成的項目。
八、申報材料
1.基本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加蓋公章);
(4)上一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當年度稅控財務報表,新設單位提供當年度稅控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5)銀行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證明(加蓋公章);
(6)其他能夠證明實施項目能力的相關材料(加蓋公章)。
2.指定申報材料
(1)降低辦公成本:
①《長寧區支持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加蓋公章);
②申報單位與長寧區辦公載體的租賃合同、租房發票或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買賣合同、發票(復印件加蓋公章)。
(2)產業項目扶持: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產業項目扶持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財務履約能力測算表的證明附件(含自籌資金出資證明或銀行貸款協議/合同等)(加蓋公章);
③其他能夠證明實施項目能力的相關材料,如成果或專利證書等(加蓋公章)。
(3)投資項目補貼: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單位獲得的投資的證明文件(在區市場監管局調取的單位股權變更申請書、委托書、股東大會決議、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單位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投資企業營業執照等材料,以及單位歷次股權變更情況等)(加蓋公章);
③知名第三方機構發布的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榜單(加蓋公章)。
(4)支持頭部企業發展: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年度平臺交易額的專項審計報告。
(5)支持舉辦有影響力的活動: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活動總結(包括:機構概況、活動情況、活動效果、照片、媒體宣傳材料等),場地租賃、設備租賃等相關的合同(需注明具體活動名稱)及發票、付款憑證(加蓋公章);
③活動專項審計報告(加蓋公章);
④下一年度擬落地長寧的相關活動(加蓋公章)。
(6)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建設平臺過程中發生費用的憑證材料(自有資金投入證明、項目銀行貸款承諾書、購買或租借設備及服務相關合同、發票、付款憑證、供應商資質等)(加蓋公章);
③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加蓋公章);
④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運營及功能的具體介紹(加蓋公章)。
(7)產業特色載體建設: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產業特色載體建設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加蓋公章);
③與業主簽訂的經營合同(復印件)(如租賃合同等)和房地產權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改造工程(規劃、建設、消防、安全、環保、衛生等)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加蓋公章)。涉及土建、加層、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項目的核準(備案)的批準文件及規劃部門、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如項目購置設備及試驗加工過程中涉及環境影響(如噪音、輻射、三廢排放等)需提供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加蓋公章);
⑤載體建設專項審計報告(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