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辦理遷址張江陸家嘴園、張江核心園、張江分園(無地址費),順利拿到張江25萬高新獎勵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區獎勵政策 | |
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按15%的稅率繳納;申請科技小巨人(培育)必備條件,小巨人培育200萬,小巨人300萬; | |
人才引進 | 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承擔單位以下人員可申請落戶: 1、碩士研究生且具有1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 2、緊缺急需的本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等核心業務骨干,且具有2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 3、緊缺急需的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的技能類高技能人才,且具有2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 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詳見《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滬府規〔2020〕25號、《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實施細則》滬人社規〔2020〕27號 |
張江分園 | 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或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5萬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
張江分園:漕河涇園、金橋園、閘北園、靜安園、青浦園、嘉定園、楊浦園、長寧園、徐匯園、虹口園、閔行園、松江園、普陀園、陸家嘴園、奉賢園、金山園、崇明園、寶山園、世博園、黃浦園 浦東張江為核心園,不享受分園政策 | |
張江科學城 | 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給予25萬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
臨港新片區 | 對上年度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認定支持獎勵25萬元; |
閔行紫竹園 |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 |
閔行區 |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5萬元資助;對2020年起新遷入本區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對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資助; |
閔行區梅隴鎮 | 梅隴鎮企業獲得《閔行區高新技術企業資助政策意見(試行)》或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所指的資助后,梅隴鎮按照上級資助額60%的標準予以支持,具體如下: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資助;對外區遷入本鎮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2萬元資助;對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萬元資助。 |
浦東新區 | 對年度首次認定、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資助25萬元。 |
黃浦區 |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資助 |
虹口區 | 對新認定、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 |
長寧區 | 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新遷入長寧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
寶山區 | 對區內企業被認定(含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5 萬元,對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 萬元。 |
靜安區 | 對區內企業被認定(含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 萬元。 |
閔行區 |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5萬元資助;對2020年起新遷入本區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對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資助; |
普陀區 |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或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可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給予5萬元的獎勵。 |
嘉定區 | 對新認定(含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資金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
松江區 |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 企業給予 一次性 20 萬元獎勵;對遷入我區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給予一次性 20 萬元獎勵;對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 業,每次給予一次性 5 萬元獎勵; |
楊浦區 |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資助;對新遷入楊浦區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資助;對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資助。 |
金山區 | 對于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0 萬元獎勵。對遷入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分階段給予20 萬元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每次給予5 萬元獎勵; |
青浦區 |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5萬元獎勵;對遷入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滿后,首次重新認定通過的給予一次性25萬元獎勵;上述兩類已經獲得一次性獎勵的企業,有效期滿后經重新認定通過的,每次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
奉賢區 | 青村鎮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的補貼;對通過復評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萬元的補貼; 莊行鎮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4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復評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萬元的獎勵 ; |
崇明區 | 對首次認定為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的資助,其中實體入駐崇明的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不予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