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
一、主管部門
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政策依據
《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滬文創辦〔2018〕38號
《2024年度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三、申報時間
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26日(3月26日16:30系統關閉)
四、扶持政策
文創資金采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據項目的功能定位、服務方式和資金投入總量等來確定扶持資金資助額度。
(一)在建扶持類項目
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單個項目市級資金扶持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市區兩級合計扶持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50%。對于國家級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對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項目,經領導小組確定,可適當提高資助額度和比例。
(二)成果資助類項目
采取無償資助方式的,根據項目的功能定位、服務方式和資金投入總量來確定專項資金資助額度。
采取貸款貼息方式的,對于獲得信貸資金的文創企業,根據項目貸款金額,評審通過后,給予單個項目市級貼息總額不超過以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標準的利息總額的50%的扶持。
(三)產業研究類項目
采取無償資助方式。
(四)撥付流程
1.在建扶持類與產業研究類項目扶持資金經審核批準后,分兩次撥付。首次撥付比例為擬扶持總額的60%,剩余尾款在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予以撥付。2023年1月1日后注冊成立,以及履約能力欠佳的單位,根據項目建設單位實際情況,在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一次性予以撥付。
2.成果資助類項目扶持資金經審核批準后,在支持標準限額內一次性予以撥付。
五、支持范圍
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簡稱“文創資金”)圍繞深化“五個中心”建設,服務打響上?!八拇笃放啤保С稚鐣髁x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及“設計之都”“時尚之都”“品牌之都”發展,聚焦文化創意產業重大、關鍵和基礎性環節,發揮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培育新型文化業態的引導作用。支持范圍為《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目錄(2022)》中列明的媒體與藝術、工業設計、建筑設計、時尚創意、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廣告及會展服務、休閑娛樂、文化創意投資運營、咨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制造及銷售、文化創意輔助用品生產及銷售等所有行業。為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本市文化創意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支持影視、演藝、動漫游戲、網絡文化、創意設計、出版、藝術品交易、文化裝備等八大重點領域創新發展。
在建扶持類項目重點支持兼具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具有良好發展前景、行業引領、導向意義、自主創新能力、顯著競爭優勢的文化創意產業項目。
1.支持以要素市場為核心的平臺建設類項目。支持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信息服務、產業化服務、眾創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和推廣應用。
2.支持以新技術應用為手段,文化創意與相關行業跨界融合、文體旅商統籌聯動的各類項目。堅持改革創新,強化數字賦能,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支持融合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提升創造力、創新力的數字化項目。支持文化、體育、旅游和商業領域深度融合項目,創新文體旅商服務平臺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支持利用文化創意改善優化消費環境,促進消費產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的項目。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在原創內容生產、設計能力提升上的投入。
3.支持文化創意領域知識產權開發、保護和利用。支持知識產權在文創產業方面的應用,鼓勵企業建設開發具有基礎性、平臺性、引領性的版權技術平臺、交易平臺和應用平臺。
4.支持文化創意應用和賦能類項目。支持通過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落實中心工作、驅動產業創新發展、打造城市活力空間、優化城市公共服務、滿足人民美好生活、聚力共鑄城市品牌的各類產業項目。
5.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支持文化創意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擴大國際影響力。支持利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五個新城”機遇創新實踐的相關項目。
6.支持文化創意人才隊伍建設。以人的創造力為核心,支持大師工作室建設,支持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文化創意類培訓,支持文教結合,加快培養產業發展緊缺的專業性實踐型人才和管理類復合型人才。
7. 經市文化創意產業推進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確定需要重點支持的其他項目。
在建扶持類項目應為在建項目,起始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項目建設內容并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及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二)成果資助類項目
對演藝、藝術品、電競、文化消費與文創產品開發、動漫、網絡視聽、文化服務出口貿易、新聞出版、設計創新、市級文創園區和文創金融服務等具有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項目進行成果資助。
1.演藝。支持劇場演出、演藝新空間發展、演藝與商旅消費融合發展、民營院團發展。支持委托專業機構為演藝單位搭建平臺、提供專業服務。重點關注演藝大世界、五大新城演出項目、文商旅多業態融合發展項目。
2.藝術品。圍繞上海國際藝術品交易周品牌打造,支持本地藝術博覽會、畫廊、藝術品拍賣行發展,支持交易周創新項目建設。
3.電競。支持在本市舉辦的具有行業影響力的大型電競品牌活動、運營良好的電競場館、權威性的電競產業研究分析成果。
4.文化消費與文創產品開發。支持建設集合文化展示、文娛旅游、新型消費等業態集聚度高的消費集聚區,支持建設具有良好市場前景、多業態、氛圍濃的夜間文化消費項目。支持文創產品設計開發、展示推廣和交易平臺搭建項目,鼓勵開展相關節、展、賽,鼓勵文化文物單位與社會主體合作開發生產文創產品。
5.動漫。支持本地優秀原創動漫內容制作、動漫技術提升、動漫IP衍生開發以及重大動漫活動。
6.網絡視聽。支持本市網絡視聽內容精品項目、高新視聽內容技術提升,支持本市網絡視聽品牌活動舉辦。
7.文化服務出口貿易。支持動漫、藝術品、演藝、視聽節目等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在海外交易、演出、播映、商展等。
8.新聞出版。支持主題和優秀原創圖書出版、上海學術·專業出版中心建設,扶持上海圖書出版品牌,支持期刊出版轉型、發行渠道和實體書店建設、印刷產業創新,扶持全民閱讀品牌活動,支持網絡出版及數字出版融合創新、版權產業與國際傳播等。
9.設計創新。鼓勵在滬企事業單位提升設計創新能力,開展設計創新項目,以設計引領和賦能產業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美好生活。
10.文創園區、示范樓宇和空間。支持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等載體建設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專業化服務,舉辦高端展覽展示及行業交流等活動。
11.文創金融服務。鼓勵文創企業采用市場化融資方式進行融資,對獲得貸款的文創企業,給予貼息支持。
成果資助類項目應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完成(網絡視聽活動,圖書未出版項目,演藝類部分委托專業機構實施的搭建平臺、專業服務項目除外)。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三)產業研究類項目
文創資金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產業研究、產業報告編制、發展規劃制定等。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文件精神及“十四五”工作推進需要,現提出2024年度重點產業研究類項目目錄:
1.上海市文化消費現狀、區域帶動效益和促進措施研究
2.文體旅商協同發展現狀、趨勢、難點和促進對策研究
3.國內外文化新業態發展現狀、趨勢、政策和促進發展研究
4.文創產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現狀及對策研究
5.上海市文創園區發展現狀及發展模式研究
6.文化創意領域產教聯動路徑探索
7.上海市時尚消費品產業“三品”戰略研究
8.上海時尚消費品產業發展報告(2024年)
9.創意設計賦能上海新型工業化發展路徑研究
10.創意設計優化上海城市公共服務路徑研究
11.上海工業文化研究報告
12.2024年上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報告
產業研究類項目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同一申報單位可就不同項目分別進行以上三種類別的申報。
六、其他支持事項說明
1.優先支持事項。對于國家級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對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項目;區級資金1:1配套項目;已獲得風險投資、投貸聯動等各種社會資本投入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2.不予支持事項。申報單位承擔的文創資金扶持項目尚未進行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或按文創資金相關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違規責任)被取消申報資格的,或三年內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的,不予支持。同一項目已獲得市級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
3.電影產業事項。涉及電影的選題孵化、劇本創作、重點拍攝、佳作獎勵、后期制作、技術改造、發行放映、人才培育等方向,已納入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進行支持,不在本資金申報范圍內。
七、評審流程
1.在建扶持類項目評審流程。由區文創辦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本區域內申報項目進行區級評審,確定對項目的配套比例后,由市文創辦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通過區級評審的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市文創領導小組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2.成果資助類項目評審流程。由市文創辦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市文創領導小組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3.產業研究類項目評審流程。由市文創辦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的產業研究類項目方案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市文創領導小組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附件:
2022年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擬支持項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