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鼓勵文創企業做大做強項目
一、主管部門
寶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二、政策依據
《寶山區加快建設科創中心主陣地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寶府規〔2021〕1 號)
《寶山區加快建設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 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管理辦法》(寶經規〔2021〕1號)
《關于開展寶山區2022年度鼓勵文創企業做大做強項目申報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3000 萬元、5000 萬元、1 億元、2 億元的文化創意、體育產業企業分別給予15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40 萬元一次性獎勵;
2 億元后每增加2 億元,均給予一次性獎勵40 萬元(即首次突破4 億元、6 億元等均給予一次性獎勵40 萬元);
原則上同一法人單位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
四、申報時間
2022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五、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當是注冊登記、稅務征納關系、生產經營均在寶山的文創企業;
2、申報企業為獨立法人單位,財務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經營過程中無違法違規行為;
3、本次申報事項主營業務指《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目錄(2018)》中列明的產業分類;
4、本次項目申報主營業務收入值為2021年全年數據(以審計為準),基準年為2019年。首次突破指2021年與2019年和2020年的比較。
例:1、某文創企業2019年主營業務收入為2000萬,2020年2500萬,2021年為3000萬,即首次突破3000萬,給予20萬資金支持;若2021年為2億,即首次突破2億元,則給予40萬元資金支持。
2、某文創企業2019年主營業務收入為2.5億元,2020年為3億,2021年為4.5億元,即2億元后新增加了2億元,則給予40萬元資金支持;若2021年為6.5億元,即新增加了4億元,則給予80萬元資金支持。
3、某文創企業2019年主營業務收入為2000萬,2020年為3500萬,2021年為3000萬,即不滿足首次突破,不予資金支持。
六、申報材料
1、《申請表》:下載后填報上傳;
2、《申請表》企業、街鎮園區蓋章掃描件(PDF格式):掃描件作為附件上傳申報系統;
3、專項審計報告;
4、其他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