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區知識產權資助項目
一、主管部門
上海市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二、政策依據
《崇明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崇市監規〔2021〕1 號)
《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崇明區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的通知》
三、申報時間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7月1日
四、申報對象
在崇明注冊納稅的企事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民非組織等單位,在申請資助年度內不存在司法及行政負面信用記錄。
五、扶持政策
1、對國內專利和國際專利資助對象僅限于授權的發明專利,獲得專利權資助額不高于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官方費用的50%,不資助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費。
2、對獲得中國專利金、銀獎的國內專利,給予一次性1 萬元的資助;對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國內發明專利,給予一次性5000 元的資助。
3、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資助申請人,給予一次性80 萬元的資助。
4、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資助申請人,給予一次性10 萬元的資助;對獲準使用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標志的資助申請人,給予一次性5 萬元的資助。
5、對被列入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的資助申請人,給予一次性3 萬元的資助。
6、對獲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資助申請人,給予一次性3 萬元的資助。
7、提升知識產權管理運用水平。對認定為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 萬元、30 萬元的資助;對認定為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的,根據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當年度給予園區的扶持資金進行1:1 配套資助。
8、對上海市專利試點、示范企業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標準化建設,并通過國家相關部門認證的企業,按與認證機構直接關聯的認證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5 萬元的資助。
9、對委托專業機構在市場拓展、知識產權購并、項目投資等領域開展知識產權評議的資助申請人,每年按照實際費用給予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
10、鼓勵相關機構開發符合崇明實際的知識產權保險和質押,對開展知識產權保險和質押的資助申請人,按實際發生的保費和評估費等手續費用給予50%、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
11、對企業在境外開展知識產權訴訟維權的,經司法部門判定勝訴的資助申請人,按實際發生的鑒定、公證、訴訟費用給予50%、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
六、申報材料
1.《申請表》1份;
2.《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1份;
3.《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和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
5.證明材料
(1)國內專利資助:專利證書,官方費用憑證。
(2)國際專利資助:國際專利證書、官方費用憑證。
(3)專利試點、示范企業(園區):相關證明文件。
(4)知識產權標準化建設:認證證書。
(5)其他項目按照實際情況提供相關印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