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總部經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區級總部認定)
一、主管部門
松江區經濟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松江區關于加快G60科創走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滬松府規〔2018〕10號)
《松江區總部經濟企業發展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松經規〔2022〕5號)
《2023年松江區總部經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區級總部認定)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支持標準:
(一)開辦費資助
對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按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政策予以區級配套支持;
對市級民營企業總部、民營總部型機構、貿易型總部分別給予最高300 萬元、200 萬元、100 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經認定的區級大企業總部、區域性總部、高成長性總部分別給予最高1000 萬元、700 萬元、400 萬元的資金支持。
(二)集聚獎勵
支持已認定總部企業在松新設立業務公司或遷入控股子公司,做強總部功能,根據企業經營情況予以支持。
支持原則:
企業被認定為總部的,按照4:3:3 的比例分三年予以資金扶持且每年扶持金額不超過企業上一年度地方貢獻增量的80%(增量值以總部認定前兩年的平均數為基數進行計算)。
為加大總部企業招引,每年總部認定申報通知發出前三年度內新設立的企業符合總部功能的,經評審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承諾相關營業收入、經濟貢獻等指標。指標達成后按照4:3:3 的比例分三年予以資金扶持且每年扶持金額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地方貢獻的80%。對發展勢頭好、經濟貢獻大的新引進總部企業,可經區政府同意后按照相關協議予以支持。
已認定總部企業總部類型升格的,扣除已享受扶持部分補足扶持資金差額,同時享受扶持年限及年度比例參照同類型總部。同一企業被認定為市、區兩級總部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相關資金支持。
四、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6日
五、認定條件
(一)大企業總部
1、資產總額不低于10億元; 2、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3、區域綜合經濟社會貢獻較好; 4、總部功能顯著,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是跨省企業; 5、企業經營具備較好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體現高質量發展和行業引領作用。 (二)區域性總部 1、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 2、區域綜合經濟社會貢獻較好; 3、具有區域性以上營運、結算、管理、研發等一項或多項總部職能。在管理區域內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是跨省企業。 4、企業經營具備較好的成長性和可持續性,體現高質量發展。 (三)高成長性總部 1、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 2、區域綜合經濟社會貢獻較好; 3、符合松江區G60科創走廊“6+X”產業導向; 4、企業具有高成長性和可持續性,營業收入同比增長不低于30%且區域綜合經濟社會貢獻同比增長較好; 5、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跨省企業; 企業或其投資方為行業龍頭(行業排名前50強)、已獲得B輪以上投資、科創型專精特新企業在認定時優先認定。 六、申報材料 1、松江區總部經濟項目認定申報表; 2、企業總部申請及運營報告; 3、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申報企業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含附注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完稅證明(按入庫期); 5、申報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營業執照及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授權管理的企業需有其母公司授權管理相關證明); 6、相關資質、認證或評定證書,如本市市級及以上行業協會或其他權威機構出具的細分領域排名證明、公司獲得投資的相關說明及股權證明文件等(復印件); 7、提供企業法人在上海誠信網查詢的信用報告(可用法人一證通查詢或在松江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進行查詢)和《合規性說明》; 8、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項目街鎮(開發區)初審意見表(由街鎮、開發區蓋章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