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
一、申報要求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納稅在本區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單位;
(二)支持項目為2021年至2022年授權、認定及驗收合格;
(三)經營狀態正常,三年內無重大違法失信記錄。
二、支持標準及申請材料
(一)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保險、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和中國馳名商標、“雙真”承諾單位)
1.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知識產權保險并付清保費的企事業單位,按照實際發生保費金額的50%給予支持,同一單位年度支持不超過5萬元(以支付保費發票日期為準)。
2.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依法成立的本區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機構,經區司法局、區知識產權局等委托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涉及區內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并獲得委托機構認可成功結案的,依申請,每件給予2000元的支持,每家機構每年支持最高不超過5萬元(以委托機構蓋章認可的結案證明材料日期為準)。
3.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被納入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的商標,每件給予商標權利人5萬元的支持,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每件給予商標權利人30萬元的支持。同一商標按就高但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以相關認定文件日期為準)。
4.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認定的上海市“銷售真牌真品、保護知識產權”承諾單位,給予5000元一次性支持(以上海市“雙真”承諾活動辦公室認定文件日期為準)
(二)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知識產權創造、專利產業化項目、知識產權金融、技術轉移轉化)
5.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PCT途徑且經過有關專利審查機構實審獲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按為獲得專利授權而繳納給有關專利管理部門的注冊費、審查費等官方費用的50%予以一次性資助,每件不超過2萬元,且不與市局重復資助。同一資助申請人(共同申請專利的,為第一專利權利人)每年度資助金額總額不超過20萬元。對通過馬德里協定開展商標國際注冊的,每件商標給予2萬元的支持(以PCT專利或馬德里商標證書上授權公告日為準)。
6.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虹口區專利產業化項目立項的企事業單位,給予5萬元資金支持(以立項公告日為準)。
7.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質押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獲得商業銀行貸款且取得質押登記證明,同時還款結息完畢的企事業單位,按實際支出貸款利息50%予以資金支持,同一單位年度支持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只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組合貸款中無法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的,不予支持(以知識產權質押登記通知書日期為準,享受過虹口區其他政策利息資助的不予資助)。
8.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區內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業近三年新授權的發明專利權,且該發明專利符合本區主導產業方向并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優勢的,給予一次性支持其專利轉讓費用總額的3%,最高不超過5萬元(以完成專利轉讓登記備案的證明文件日期為準)。
(三)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產權貫標、知識產權評議、專利導航)
9.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單位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標準化建設,并通過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的,依申請對首個認證周期內實際發生認證費用給予50%的資金支持,同一單位支持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以貫標認證證書日期為準)。
10.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重點支持承接國家、上海市及虹口區重大專項的單位圍繞項目需求開展專利風險預警、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等評議項目,項目驗收合格后,對實際發生的費用給予50%的資金支持,同一單位同期最多可申報兩個項目且年度支持不超過5萬元(以項目驗收合格日期為準)。
11.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單位開展專利導航等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利用項目的,驗收合格后,對所發生的費用給予50%的資金支持,同一單位同期最多可申報兩個項目且年度支持不超過5萬元(以項目驗收合格日期為準)。
(四)知識產權培育(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等、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等、其他)
12.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創造、保護、運用)的單位,給予一次性支持30萬元。對獲得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專利商標、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項目的單位,給予一次性支持10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支持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獲得中國商標金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支持50萬元(以獲獎證書上的日期為準)。
13.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初次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的,給予10萬元支持,對通過復評的,每次給予5萬元支持。對評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10萬元支持,評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20萬元支持(以通過認定、評定的文件日期為準)。
14.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其他獲得國家和上海市知識產權立項資助或獎勵的項目,經認定,按國家和市級資助或獎勵的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以通過認定、驗收的文件日期為準)。
二、申請材料
(一)所有項目均需提供:
1. 2021-2022年度虹口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 2021-2022年度虹口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清單;
3.信用承諾書;
4.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上一年度電子繳稅憑證;
6.單位信用報告(由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中心提供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表》,各單位可登陸信用中國(上海)首頁—信用服務—選擇“法人在線查詢”);
(二)對應支持項目所需材料:
7.申請知識產權保險支持的,需提供保單及支付保費發票復印件等材料;
8.申請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支持的,需提供委托機構蓋章認可的糾紛調解書等結案證明材料;
9.申請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中國馳名商標支持的,需提供相關認定文件復印件等材料;
10.申請“雙真”承諾單位支持的,需提供上海市“雙真”承諾辦公室的認定文件復印件等材料;
11.申請PCT專利/馬德里商標支持的,需提供授權、注冊證書的復印件及繳納官費發票等材料;
12.申請虹口區專利產業化項目支持的,需提供立項文件復印件等材料;
13.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的,需提供申請人與銀行簽訂的質押合同、專利或商標質押登記通知書、申請人支付利息流水清單或其他支付憑證復印件等材料;
14.申請專利轉移轉化支持的,需提供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轉讓登記備案證明、轉讓費用支付憑證復印件等材料;
15.申請知識產權貫標支持的,需提供貫標認證合同、認證證書、首個認證周期內發生認證費用的發票復印件等材料;
16.申請知識產權評議支持的,需提供重大項目立項批文、核準文件、知識產權評議活動支出費用發票、項目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等材料;
17.申請專利導航支持的,需提供專利導航合同、專利導航報告、項目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專利導航項目支出費用發票復印件等材料;
18.申請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中國專利獎、中國商標金獎支持的,需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19.申請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示范企業支持的,需提供認定或通過復評文件復印件等材料;
20.申請其他國家和上海市知識產權立項或獎勵項目支持的,需提供立項資助或獎勵項目復印件等材料(包括國家和市級知識產權立項的證明文件、獲得立項后簽訂的立項協議、任務書等);國家或市級資助或獎勵資金到賬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分批資助,則按批提供到賬證明及前期區級匹配資金的到賬證明復印件;國家或市級驗收后支付的尾款到賬證明及項目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受理時間和聯系方式
受理時間: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